这么个小坑,对于丧尸是没杀伤力的。但如果打人,倒也有点用。
还是异能不熟啊,本来应该直接打穿的。
用那袋大米练习的话,不方便。有了,可以用地面的泥土练习。收一点泥土,再收一点泥土,不断快收收就算锁定错了,总不会把地球收了吧。
哦,还有,除了手,身体的其它部位接触物体能否收进东西呢试了一下,可以,包括头也可以。但隔了衣服不行。
嗯,浑身上下的污垢,能不能收了呢挖靠,能,简直就相当于洗澡干洗
为什么林笑不是直接前往通丘基地,而一定要回到前世轨迹,在既定的时间,赶到安田县水丰乡与同学会合呢
那自然是因为前世的一番遭遇。
那些同学中,有两名关键人物,一是林笑的男朋友张志,二是林笑的室友兼闺蜜谭飞兰。张志,身高一米七八,伟岸雄姿,一表人材。谭飞兰,身高一米六三,比林笑矮两厘米。不过谭飞兰皮肤更白,头更黑,像个芭比娃娃,更显可爱。
水丰乡会合的时候,张志已经觉醒为力量变异者。现在的林笑明白,力量或度变异者,就只是初期强大。到五阶,其身体的强化就会被五行异能者追上。不过当时的人们不知道。
记得当时同行者中有一个火异能,放火烧到丧尸脑袋之后,一时半会儿的根本烧不死,远不如力量变异的张志厉害。
于是,室友兼闺蜜谭飞兰看上了张志。但谭飞兰加入队伍的时间也短,还没有追到张志。
与林笑会合之后,谭飞兰先是悄悄向林笑承认错误,说自己已经跟张志生了关系,并说末世了,自己是逼于形势是被迫的等等。那个时候,林笑才被三叔强暴,因而没有指责谭飞兰,也没有质问张志。
希望林笑质问的谭飞笑没有达到目的,一路上不断有张志面前抹黑林笑。林笑则因为三叔的事,对张志心中有愧,一直没有反抗或澄清。
最后因为一件偶然事件,矛盾暴,林笑忍无可忍,向张志提出分手。
分手后的张志并没有接收谭飞兰,而是立即跟另一名刚救上车的女子好上了。
谭飞兰没有达成目的,又与林笑撕破了脸皮,几次提议把林笑丢下车。张志装作没听见,就这样到了通丘基地。
那番遭遇中,林笑觉得可恨的就只有谭飞兰。前面的撒谎,后面的抹黑,谭飞兰都不对。好吧,如果仅是如此,也还罢了;那毕竟可以解释为谭飞兰为了追求张志所施展的谋略手段。但之后,追求张志无果,谭飞兰还几次提议把林笑丢下车,就恶劣了。
末世里把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女人丢下车,就等于杀人。谭飞兰的提议,还就仅仅是为了泄愤,不可原谅。
对于男友张志,林笑没觉得可恨。自己因为三叔的事,心中有愧,降低了与张志亲热的程度;再加上谭飞兰捣鬼,最后关系破裂,不怪任何人。张志没有接收谭飞兰,并且后来也没有赶林笑下车,也不算绝情。
但是张志在分手之后,能够很快就跟其他女人好上,这却是林笑不能接受的。这个问题不涉及对错,只涉及个人倾向。林笑认为,失恋了应该悲痛一段时间。能够立马转移目标的,就不是良配。
所以,这次林笑一定要回到前世轨迹,在既定的时间地点与同学会合,主要是为了完成“向张志提出分手”
环节。是否报复谭飞兰,到时候再看。
一路上林笑和陈夏云都没有光临市那样的地方,但普通居民家扫荡不少,也找到了足够东西。林笑并不像那种有随身空间的人那样大肆搜集物资,放在空间里的物资仅仅只有两立方左右。
车,随开随扔;也教会了陈夏云简单的驾驶。一直没有找到更好的兵器,铁棍和斧头归陈夏云,林笑持砍刀。当然,两人脚上也都绑了小刀。
到了安田县水丰乡。林笑嘱咐陈夏云说“接下来要跟我的同学会合,上他们的面包车。几天之后会进入通丘基地。在这期间,我们要装成普通人,千万不要用异能。实在是要杀丧尸,悠着点,杀慢点。晶核暂时就不捡了。”
陈夏云点头说“我省得。”
她特玛还是古语
林笑就再说“还有,这期间,你能够不说话,就尽量不说话。”
那样,别人就看不出陈夏云是傻子了。请牢记收藏,&1t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