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刻,男人的薄唇落在了她腰窝处的那枚胎记上,虔诚的模样像是在膜拜他的主神。。。。。。
晚上九点。
凌初终于睡够了,迷迷糊糊睁开眼睛。
她的意识是被疼清醒的。
也是别尿意憋醒的。
刚一动,疼得直接“呜咽”
出声。
“薄渊!”
嗓子哑得不像话,又干又涩又痒。
她此刻全身的骨头错位不说,关键是疼。
特别是膝盖的地方,连弯曲都成问题。
昨晚的薄渊跟浴缸一样,真是多情又坚硬。
可怜了她的膝盖,承受了太多他和它的爱。
无疑,这是她被收拾得最狠的一次。
这混蛋真是一次一次地刷新他的畜牲记录。
这时,床另一边的男人出了声。
“醒了?”
凌初瞪他,“混蛋。”
男人这时放下手里的笔记本,侧身下床来到她这边。
而后,打横直接抱起去了洗手间。
“昨晚还‘哥哥’‘哥哥’地叫,现在又是薄渊又是混蛋,真没良心。”
“都说男人下了床提上裤子不认人,你这女人还没下床就不认识我了,是吧?!”
说完,他把她放到马桶上。
凌初斜了他一眼,“还不走?”
薄渊摸了摸鼻子,“我上厕所也没忌讳你。”
凌初想起有两次早上起床,她还在洗漱呢,他竟就大咧咧地裤子一拉,直接开始尿。
天知道她刷牙被牙膏呛到咳得有多难受!
想到那哗啦啦的水流声,她尿意更甚了。
她红着耳根子瞪他,“我之前住的公寓下面,有只流浪狗。”
听到这里薄渊眼神一闪,直觉她接下来的话肯定会不好听。
“那只流浪狗小便的时候,只要看到它以为的合适的地方,脚一抬,就尿了,也不会机会任何人。”
薄渊扁了扁嘴巴,“你牛逼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