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听苗二柱这货在问什么昨晚与什么妞的,我可是没提李芬芬。
因为我觉着这事并不是能拿来炫耀或者嘚瑟的事情。
至少我认为,李芬芬可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女人。
尽管我与李芬芬是睡了,但是我与她至少是有着某种情感的前提。
只是这种情感我也说不好而已。
因为我也不知道究竟算是哪种情感?
大概是见我迟迟没有回答什么,因此,苗二柱也就道:“你丫咋了?咋走神了似的?”
回过神来的我,再瞅瞅苗二柱,便道:“我刚出狱,暂也没有去处,所以也只能暂住这种小旅馆。”
听我这么说,苗二柱反倒是嘿嘿一乐:“哥,我瞧你这个头型,也感觉你是刚出狱。”
我:???
不过,很快,苗二柱这货倒是说道:“哥,当年要是我的话,我也会拿刀捅吴建华他们那伙人。操,尤其是他玛的许艳娇那个浪女人,整个就是他玛的一个贱货来着。”
也不知道怎么了,尽管苗二柱这货有些感同身受的在讲着这些,但我好像也不太想提起当年的那些事了似的?
或许还是李芬芬说得对吧,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。
因此,随后,再瞅瞅苗二柱,我也就换了个话题,我问:“你丫现在就在泸山市咋地?”
忽听我问这个,苗二柱这货又是先嘿嘿的乐了一下,然后道:“操,我本来想去广东的,但没人带我。”
接着,这货又补充了一句:“先混着呗。反正泸山市也挺好的不是?”
随即,这货又是来了句:“反正比我们村里强。”
然而,还没等我说什么呢,这货又道:“哥,你是知道的,咱就是混社会的命。玛的,一读书,咱就头疼,也不知道咋了?”
随即,这货突然话锋一转:“呃对了,哥,午饭时间了,走,咱们去找个地方边吃边聊。”
“……”
接下来,也许是苗二柱留意到了我对泸山市不太熟吧,因此,他也就领着我从旁边的一条小巷穿了出去。
穿过那条小巷,再穿过一条小街,也就来到了江东岸这边的一条繁华大街。
然后,苗二柱这货指着斜对面的那家餐厅,对我说道:“哥,咱们去吃狗肉咋样?就那家。那家的狗肉做得特地道。”
听这货这么说,我也不知道咋回答?
因为我心里在想,也不知道我兜里的钱够不够?
但这种事情,我哪好意思说呀?
苗二柱这货似乎也看出了些什么,因此,他也就说道:“放心,哥。我请你!”
接着,他又道:“咱们哥俩不说那些。”
这倒是令我切实的感受到了,这货确实是很有社会习性。现在绝对是正儿八经的社会人。
事实上,就上学那会儿,这货就挺有社会习性的。
但,有一句说一句,这货其实也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。
比方说,这货上学那会儿就这样,总喜欢见人就叫哥。
而且,叫得那个真诚呀,叫得那个自然呀,都感觉不到他是在舔。
当然了,前提则是,得是他感觉看得上的人,他才一口一个哥。
至于我,在学校那会儿,成绩也好不到哪儿去,打架啥的好像也不含糊,再加上我现在又是刚出狱,好像挺对这货的脾气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