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武不服啊!就提出来上诉。
二审时,跟一审时一样,法庭给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,是省高院退休的刑事法官。
辩护律师看了案卷,又去看守所见了魏武。
魏武还是老样子,坚决不认罪,对律师的态度也很不友好。
不过,这个辩护律师毕竟做过多年的刑事法官,他见过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,眼光很毒,想在他这卖乖,很难。
但他也从未见过哪个嫌疑人能像魏武一样,挨过那么多轮审讯,却从没有认过罪的,一般多是认了罪再翻案,只有魏武,从头到尾没有认过哪怕一个字!
而且,匕首的刀鞘一直没有找到。
结合魏武的表现,辩护律师觉得案件可能另有隐情。
在法庭上,辩护律师指出:
首先DNA比对不能确定其唯一性。
百万分之三的比例,看似很低,但全省6000多万人口,按照比例就会有180多人的DNA相似;若是放在全国则是3000人。
谁也无法确定,本地会不会刚好有几个有着相似DNA的人?尤其是农村,同族同姓居住紧密,近亲集中,这种可能性更不能排除!何况也不能排除流窜作案。
其次是匕首没找到。
辩护律师认为:由于那种匕首的特殊落鞘方式,如果刀和鞘分离则不便于携带。
结合这种匕首的特点和大家使用的习惯,一般都是把匕首挂在腰带上,抽出匕首后,刀鞘依然留在腰带上。
而且,刀鞘不是用卡扣挂在腰带上,而是用腰带从刀鞘上面的孔里穿过去的,解下刀鞘必须抽掉腰带,很不方便。
如果作案时,嫌疑人的匕首没有挂在腰带上,而是整个匕首连同刀鞘拿在手上拔出匕首的,则刀鞘就会被凶手随手丢在现场,因为凶手既然没有带走匕首,自然也没有必要特意带走并藏匿刀鞘。
凶手将匕首扔在现场,而不见刀鞘,只能说明刀鞘是套在凶手皮带上的。
既然在魏武身上、家里、沿途路上、水塘沟田都没有找到刀鞘,这说明凶手有可能另有其人,刀鞘被真凶挂在腰上带离了现场。
最后,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,死刑的判决,必须要慎之又慎。
此案的关键证据之一缺失,嫌疑人又拒不认罪,不宜判决死刑立即执行。
最终,二审改判为死缓,两年后,又被减为无期徒刑。
经过几次减刑,魏武现在的刑期是17年,已经服刑14年,还剩下3年。
这也是因为魏武一直坚持不认罪,减刑才比较慢,一般情况下,死缓最终都是服刑15年左右的。
魏武被抓走的时候,魏冉才3岁,什么也不记得。
她只依稀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是五婶带着的,妈妈出去打工了。
外婆因为厌恶爸爸的原因,根本不管她,也不让她妈妈管,最后是隔壁的五婶收留了她,要不然,她早就饿死了。
一直到魏冉八岁的时候,已经读三年级了,才被妈妈接到了身边。
这时候妈妈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叔叔,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弟弟。
魏冉进了新的学校,再也没有人叫她“强迫犯”
崽子,这才能够安心的读书学习。
在老家的时候,无论在村里还是在学校里,魏冉都没有玩伴,只有五婶的儿子大刚护着她。
看着痛哭失声的高大汉子,想起小时候的苦,魏冉心里酸楚,却又哭不出声音。
良久,才想起一句安慰的话:
“爸,你,受苦了,保重身体,听管教的话,好好改造,很快,就能出来了。”
她知道,爸爸减刑了,还有三年就刑期满了。
三年,自己就大四了,应该要开始实习了,日子就有奔头了。
魏武死劲地摇头:
“不,我是无辜的,冉冉,你相信爸爸,爸爸不是坏人,爸爸是无辜的!”
听了爸爸的话,魏冉有些错愕。
一直以来,五叔和五婶都说爸爸是冤枉的,村里很多人都这么说。
魏冉并没有太多在意,只是心里颇有些不以为然,错了就是错了,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。
稍大一些后,听人说爸爸一直就没有认过罪,一直在申诉,根本不配合改造,以至于一直没有得到减刑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