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无常,朱鲔以为自己终于自由了,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,除了邻居那个姓王的傻子让他很烦,别的都很好,有田种,有事做,虽然没有以前的风光,但生活上还好,至少有吃有喝。
过年的时候,村里杀了一只猪,大家吃的很开心,很热闹。
村里人都对他很和善。
乡保,是朱鲔现在的职位,当然没有他大司马的官职大。
可他喜欢。
朱鲔是那种热血男儿。他起义加入绿林军的原因,真的就是为了天下黎民百姓!
他以为自己能凭着手中三尺长剑,拼杀出个朗朗乾坤。
谁知道,当他春风得意时,遇到了姓耿的那个小王八蛋!
天下变了,刘玄死了。他这个大司马也没谁记得了。
现在他就是一个村里的乡保。
和他一样的还有2o来人。都是当初跟随耿举围攻长安的军士。
他们现在有的已经结婚生子,在这个村里扎下了根。
“喂!老朱,走啊!二狗子他们说今天要去打猎,咱们去看看能不能打俩只大雁,给你为王寡妇提亲用啊!”
屋外有个大嗓门喊道。
“滚蛋!”
朱鲔怒道。
“咋,老朱你还害臊啊!老不小的人了,真没出息。”
“老子弄死你!”
朱鲔拿出大刀就出了门。
王宪看着朱鲔提着大刀出来了,连忙就跑,朱鲔这家伙手上没深没浅的,自己可不吃他的亏。
“我们在村口等你!哈!”
王宪回头喊。
“你站住!看我不给你好看。”
朱鲔真是烦死这个王大傻子了!
“朱大哥。”
一个俏生生的女人喊住了朱鲔。
“额,王家妹子。”
朱鲔尴尬的把刀藏在背后。
“我摘了些桑葚,给你拿来尝尝。”
女人年龄不大,看着也就16,7的年龄。挽着妇人的髻。长的平平,但很耐看。手里拿着一个小竹篮。
“这……这可不好意思,妹子快拿回去,给你家小子吃。”
朱鲔尴尬的说。
“朱大哥,对我家多有照顾,我个妇道人家也没什么,朱大哥你就收下吧。”
小妇人把篮子塞到朱鲔怀里就脸红的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