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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页(第1页)

那一日,ark在我的耳钉上装了gps定位器,我知道,那是他害怕的表现,於是我也装做什麽都不知道,任他差遣。无时无刻,那枚耳钉一直陪伴着我,就好象ark在我身边一样。

两年的时间很快,ark会在我语音信箱里留言,告诉我这次要杀的人以及所有的计划,等完成後,他会把钱汇到一个以我名字命名的帐号下,尽管我不打算用它们。

我经常去一家叫london

brid的酒吧喝酒,一开始的时候是随意挑选的,但是装了定位器的ark跟着我,也在这里的二楼有了固定的包厢,所以我也不改变地点,一直在这里喝酒。

我对性欲本身并不渴求,但是却又对ark分外渴望,所以在必要的时候,我才会带一些女人去宾馆开房过夜,只是她们每在我身下呻吟的时候,我都要关上电灯,将她们想成我心里的小孩才能继续下去。

记得有一日,本来并没有性致的我却碰到了一个纠缠的女人,她哭着说我是他哥哥,然後告诉我她姓沈,对我又是贴又是蹭。以前ark总喊我哥,以前ark姓沈,於是意乱的我带着她去了一间破旅馆疯狂一夜,我喜欢住在两楼,因为以前孤儿院的时候,我和ark就住在两楼。那晚我在那女人身上疯狂进出的时候,我竟然一点也不喜悦,因为我发现,两年就快到了。

我一直希望两年能够快快结束,却又希望两年能够永不结束,於是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,还有一个月就要到那两年了。

次月8日,过了那个日子,我们那滑稽的两年就要结束了。

londonbrid,忍住心里波澜,我告诉这个我深爱的孩子,两年快到了。我看到他捏紧杯子的手,害怕他捏碎,我只能避开视线,凝视空空的一片。

我告诉他,他还年轻,他还可以重来,他还可以追寻他的自由。忘记那个沾满血腥的我…

我只要在他身後默默注视着,就已足够,这一句,我没告诉他,我开不了口。

ark悲伤而疼痛的神情在好几个夜晚在眼前上演,小孩,忘记我,忘记过去,杀手的事情,义父的事情,孤儿院的事情,全都忘记,然後好好生活,让我站在你身後看着就好了。可是他好象哭泣般的眼睛却一直睁着,为什麽,为什麽这麽看着我,小孩,我所做的,只是希望你能幸福而已。

第二天,我去了孤儿院。十年的时间过去了,它的改变却不大,依然陈旧,仿佛发出腐烂的阳光般的气息,但是却格外暖和。

我看着那些嬉笑的孩子,好象看见很多年前那个跳着跑着,笑着奔入我怀抱,在我背上咯咯磨蹭的小孩,他本是多麽纯洁的天使,却因为我而沾上了灰尘,但是我知道,他总是天使,那灰尘,那污秽,全都可以洗去,只要我离开的话。

於是我下定决心,离开了孤儿院,回程的路口,竟然看到了ark站在我的对面,他穿着一件淡白色的衬衫和牛仔裤,就真的象是一个学生般的干净而阳光。我放慢着脚步,让他跟在後面,虽然只是一前一後,但那种自然和平静的心态让我好象真的回到了过去一样。

等我发现已经是近黄昏的时候,我们竟然已经保持这种距离走完了一条公路,我犹豫着还是拿出手机拨了他的号码。尽管这两年他只会留言给我杀人的任务,但是我一直很希望他会主动打一个电话给我,可是他没有,而我却已无法忍耐。

自己并不清楚打电话给他的目的,明明他就站在身後,明明我们的距离那麽接近,可却有怎样也跨不过的鸿沟存在一般。

我转过身看着他无措地对着电话不停地喊「喂」,甚至还以为信号不好,做出抖手机的动作,忍不住歪着嘴笑了笑,我的小孩还是一样的可爱,而我呢,早已染满鲜血了…

我贪婪地注视着他很久很久,才挂下电话,转身而去,ark,忘了我吧…

他大声喊我的名字,向我奔来,甚至还不小心摔到了我的脚边,我本想伸手扶起他,可他却固执地求我不要离开,我咬着牙,收回双手。我不该再给他希望。所以无论他怎样企求,心如何疼痛,我都冷冷地无视他。

他站起身体,不住地吻我的唇,急切地探索我口腔深处,我咬着牙不愿松口,尽管在触到他唇的那瞬间,我就已经勃起了,可我还是一言不发,只是冷冷看着ark,他还是小孩,他还在发疯,只要过去了,他就会忘了我,然後一切重新开始的…

在他自我贬低和羞辱的话里,他甚至跪下身体,拉开我裤子的拉链,他抖动的身躯和极度的渴求顿时点燃了我背後隐藏多年的欲望。

尽管内心告戒着自己,可欲望却胜过了我的理智,我将他的口按下自己的下身,他温暖的口腔包容着我,他的温度和他的气息让我理智的心混作了一团,我不断地用力,抓紧他的後脑勺,他嘴里泻出的呻吟成了助燃剂,让欲望之火越燃越旺。

这是进入义父的杀手集团後,我第一次碰到我最爱的小孩,性器膨胀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。在他嘴里射出的时候,他的口腔根本容纳不下,却又不愿意离开,我看到了他不断隐忍和受伤的表情,这样的我和义父又有什麽区别呢?我用伤害他的话来掩盖自己的罪恶感。

白色的浊液弄脏了他本来干净的白色衬衫,忽然心口泛起了巨大的疼痛,原来我也只是禽兽,我理好衣衫,生怕自己会被这样更具诱惑力的小孩吸引,只能赶紧掉转身,匆匆离开。

「回去吧…」

他跟着我,就象无措的孩子一样跟着我坐上了返回的公车,就和十年前的夜晚一样,只是现在的我们天各一方。

我果然是该离开他的,我果然是会夺走他幸福的禽兽。

之後ark瞒着我一个人接下了杀白年谨的任务,我本来就不希望他的手染上鲜血,更何况白年谨老奸巨滑,我在担心的同时,却又不好直接和ark说我来做掉白年谨,只能在他行动的时候站在麻将馆门外等着。

混了那麽多年,总有能帮自己打听到消息的人在。果然,白年谨这个老狐狸是挖了陷阱等着ark跳进去,这麽单纯的ark落进他的陷阱里却不自知。

在看到他顺利地逃出麻将馆後,我一路跟着他狂奔,看他停下来歇息时,我才想起白年谨一定会给他身上安定位器来追踪他背後的雇主,逼不得已,只能假装从旅馆里走出来,大概因为跑了一路的关系,神情和衣服都有些乱了。幸好ark没有怀疑,随後他也发现了白年谨下的套,眼见白年谨的人随时都会追上,我等他扔掉追踪器後,拉起他的手就一路狂奔。

那种触到他皮肤的感觉令我一阵感动,我最深爱的小孩,白年谨差点害死他!我是不会就此罢休的!我在夜色中,怒目圆睁,告诉ark,白年谨一定得杀死!

两天後,我走进白年谨正在吃饭的馆子,吃完饭的他正准备离开,我只喊了一声白先生,然後在他还没反映过来的时候,就一枪要去了他的命,尖叫的人群中,我平静地走出,一点也没什麽好害怕,谁让他差点害死ark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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