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是因为用笔和纸写的,如果出现错别字或写错的地方,甚至需要重新开始写。
因为这时候还没有修正带,写作都是使用钢笔,一旦写错字那么只能重新誊写,否则改动的话,会弄得整张纸都报废。
一想到要写整整15o万字,朱迪锐就感觉一阵头晕。
很快朱迪锐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。
那就是请代笔。
何为代笔?
简单来说,请了代笔后,写作的工作就交给代笔,朱迪锐只需要将自己记忆中的《寻秦记》说出来,代笔来书写下来。
朱迪锐想了想,从那2o多个编辑中挑了一个2o岁左右的小姑娘,李欣悦。过来当代笔。
如果有的选的话,谁会乐意选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呢?
毕竟只要想想自己对着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,说着“翻云覆雨”
的话,就感觉一阵鸡皮疙瘩。
果然在李欣悦开始写字的时候,朱迪锐的度陡然间就快了不少。
习惯了现在电脑打字的朱迪锐,对于这种手写,还是十分难受的,
更何况,如今香江的字体还是简体和繁体都有的,朱迪锐在写作的时候,很多时候都需要查字典,否则还真不知道某些字怎么写。
而且写那些繁体字,朱迪锐也总是有写错的时候。
花了2个小时,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,李欣悦总算是,将今天两章的内容写完了。
朱迪锐收起手上1o多张稿子,看向正在揉着手腕的李欣悦笑着说的。“新悦,谢谢啦。下午再来哦。”
原本还一脸笑意的李欣悦,瞬间脸色僵硬。“啊,下午还要来呀。”
“没错呀,我这是长篇小说,这才写到多少章呀?哈,你别担心,你这是有奖金的,一个小时3o怎么样?”
李欣悦听后马上又露出了笑容,点头说的。“没问题,老板以后有事继续找我。”
朱迪锐想了想,觉得让李欣悦一个人来写,不太行于是说道。“你这样一天天的写下去,怕是手会被写废的。
这样吧,你再去找一个女孩子,你们俩一人写上午,一人写下午。这样有休息的时间,也不至于让手过于受伤。”
李欣悦也觉得这样有道理,于是就点头同意了。“老板我有一个闺蜜,他大学和我是同班同学,但毕业后我被老板你招进来了,她现在还在找工作,不知道能不能将她一起招进来呢?”
“没问题,你去和秦总编打个招呼吧,下午就让她过来上班。和你一样挂个编辑的职位,而后帮我抄书,一个小时3o。”
李欣悦点头如捣蒜,欣喜的说。“谢谢老板,谢谢老板。”
朱迪锐想了想现在的日子真是爽,不像以前在工厂的时候。
那日子真是苦。
现在这每天都是大鱼大肉的吃,新衣服穿着。现在就连写个小说都有人代笔。
朱迪锐此刻就想大喊一声:“有钱真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