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然,n方律师开口了。
“法官大人,我方委托人所使用的并非受害者的手机,而是跟受害者同款手机而已,由于工作原因,我方委托人一直在使用两部手机,通过使用记录可以表明,这手机已经使用两年,并非临时购买,那么,z方律师能证明我委托人使用的手机就是受害者的手机吗?”
听到这说法,我就按耐不住的问:“可是鸣笛声又怎么解释?”
“可能受害者当时在观看电视。”
“依据现场调查,电视表面依然有一层灰尘,就表明受害者并没有使用,同时受害者没有两部手机,这表明这语音并非受害者送给梦梦,那只有凶手!当时使用手机送信息的那位!别说是秋航的,他可是在梦梦收到消息之后才收到了消息,而且后来才进入案现场,也就是说,他当时根本就没有可能通过录音播放给梦梦,这难道不就证明受害者在当时就已经死亡吗?不就证明洛柯就是唯一的凶手吗?”
“康队推理得很有逻辑,那就听听我方委托人怎么说!”
n方律师竟然还能如此淡定,连洛柯也一样!
“法官、陪审团,消息确实是我的!我从未否认!请听听我的原因,对于我妻子与秋航的关系,我只是怀疑并没有认定,所以我想着用妻子的手机消息给秋航,然后想通过别墅区的监控证实我的猜想,没想到,我还没来得及验证就现我的妻子遇害,若我没猜错,我的妻子确实跟秋航曾经有见不得光的关系,可是这些年,我们夫妻关系非常好,我的妻子也为之改变,当秋航上门时,被我妻子拒绝,以为被戏耍的秋航恼羞成怒,杀害了我的妻子!”
在场的人万万没想到,洛柯居然能说出这样的猜测,承认自己拿了受害者的手机消息,却同样对自己的行为表明缘由,同时还增强了秋航的作案动机!
“这只是不符合逻辑的推测,我反对!”
“反对无效,z方阐述的一切也是推测。”
听到法官这样说,我一时犯了难,在短暂思考之后我就说:“既然被告人洛柯这样猜测,那为什么还要代替受害者消息给梦梦?能完全打字的情况下却使用录音的方式语音?为什么要营造出受害者必定还活着的错觉!?”
现场的人都沉默了,尤其洛柯,我眼看着他的表情开始慌张,在我以为我成功了的时候,他居然又淡定了!
“我拿了我妻子的手机,当时我打开手机现我妻子送给梦梦的语音没有送成功,我只是点了重新送,所以我才在后面信息给秋航。”
这话看似一点毛病都没有,只不过…
“可是我们查看聊天软件官方提供的聊记录,受害者并没有送失败的记录!”
从我说出这事开始,这就成了新的证据,证明洛柯在说谎,在掩饰。
“或许我方委托人在说谎,所作所为也确实让人认为他是凶手,可是有什么证据证明受害者在我方委托人离开前就已经死亡?没有证据证明,只能表明我方委托人用心不良,不是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