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鸢睡醒时,雨还未停。
帐外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,还有军中兵士操排演练的声音传来。帐外的天色瞧着灰蒙蒙的,一眼分辨不出时辰,沈鸢翻了个身子,隔着屏风,依稀又见那道高大熟悉的身影。
身上盖着被褥,还有那件玄黑大氅,昨日入了主帐后,她便将大氅解了放置在一旁,未再穿过,此时又见,当是卫驰怕她睡觉冷,故拿来盖在她身上的。
沈鸢伸手抚了抚大氅领口处装饰的灰褐色绒毛,软乎乎的,手感极好,这件大氅在她房中留存的时间不短,但今日还是她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端详抚摸它。她也曾有件狐裘,是用上好的白狐皮制成,是十五岁那年父亲送给她的生辰贺礼,她很喜欢,一直保存的极好,但却在几个月前,沈府被抄之时,已被付之一炬。
思绪正飘着,卫驰已走到她面前站定,绕过屏风,一眼看见的便是她一手屈肘托腮,另一手抚摸着大氅上绒毛,若有所思的样子。
“就这么喜欢这件衣裳?”
卫驰笑着,是故意想打趣她。
“喜欢,”
沈鸢手上动作停下来,抬头看向卫驰,先前他没少拿这件大氅取笑她,这回她索性大大方方的承认了,免得他下回又来,“喜欢,很喜欢。”
卫驰脸上笑意更浓:“反正已经是你的了。”
“这领口上的绒毛是用什么制成的?”
沈鸢又揉了几下,开口问道。
“不过是在北地随手猎得的一匹狼而已。”
卫驰淡淡道。
北疆地广人稀,和北狄接壤之处尤是,在荒草丛生的无人之处,多有狼群出没,上京中人或许觉得稀罕,但以狼的皮毛做衣裳,在北地并不算稀罕事。不过却也并非卫驰口中所说的“随手猎得”
,沈鸢手里正抚摸着的,是狼群中的狼王,狼群中烈性最猛,毛色最鲜亮的一只。
这些卫驰自没说出,怕她胆小吓着了,在京中长大的贵女,又是文官世家,哪里听得这些,想必狐裘都已算珍贵罕见的了。
卫驰正如此想着,便听沈鸢低声喃喃:“随手便能猎得吗?”
“那狐裘呢?”
“自也可以,”
卫驰回道,“普通白狐,京郊野林中便有,何须去到北地。”
沈鸢两眼亮,目光灼灼地看着他:“那,那下回能不能,你也随手……”
卫驰轻笑了笑,忽地想起上回,也是身处营中,沈鸢刚画完寻人的画像,为了和他贪功讨赏,愣是软磨硬泡多时,他不想同她纠缠,便送了块红石给她,是他一直收在营中之物,是他在北疆攻入北狄主帅大帐时,从中搜来的战利品。
北狄领兵的主帅乃北狄王之子,那红石名日影石,意为平安祥和。卫驰向来不信这些,只是随手收着,那日沈鸢问他讨要封赏,他没东西可赠,后看到帐中收着的那枚日影石,便随手给了她。
同样是讨要东西,怎得上回她还敢胆大妄为的开口,而今倒还有所顾忌起来了。不过他却觉得,眼前羞涩胆怯的沈鸢,莫名可爱。
“好。”
如此小事,他自一声应下。
……
身上的衣裳未换过,沈鸢起身自己束了,系好腰带,一阵简单的洗漱过后,用了碗粥,便又开始了今日的事情。
听着帐外报时的鼓声,才知眼下已临近巳时,这样的阴雨天气,最是好眠,也容易让人心生倦意。虽是白日,但帐中光线昏暗,沈鸢叫人多点了两盏灯,便埋头继续整理手中簿册。
外头的雨断断续续地下着,沈鸢专注于手中之事,只觉帐外的嘈杂声小了,不知是雨天停了操练,还是旁的什么原因。 杂音少了,专注力便容易集中许多,转眼便至午后,放在长桌一角的饭菜仍是未动,直到段奚进帐来禀事情,思绪被打断,沈鸢才不得不停下手中的事情。
段奚知道主帐中的情况,若无紧要消息,他也不想进来打扰,之所以如此着急进来,是因为大理寺那头有新消息传来。
“将军。”
段奚虽已掀帘入内,但也只站立在门边,未再继续踏入。他是卫驰的手下,如此紧要之事自该向他一人禀报,至于沈姑娘该不该听见,全由将军做主。
卫驰自然看懂他面上神情,却是不带任何犹疑地说道:“有事就说。”
段奚点头,跟着清了清嗓子道:“大理寺的刘大人已派人传来消息,说是崔默手里的那部分账簿,有线索了。”
“崔默在白鹤镇的落脚点,除了镇上两处宅院、迦叶寺、还有东村赵叔的那件木屋外,另还有一处落脚点,是他住过的客栈。”
“我的人已将崔默的画像交给大理寺的人,眼下他们正在挨个客栈盘问调查。只是白鹤镇时商贸重镇,镇上的客栈可多,若真事无巨细地挨个盘问、搜查,不是件易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