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工得村民看着新知青,刚来三天就买了自行车。
顿时,让众人羡慕不已。
“哎呦,这女娃娃好有钱啊,不是买房就是买车,这要是谁家儿子娶了了,不得祖坟冒青烟啊。”
“啧啧。。。人家是有钱,但是娶她的人,也得抗揍啊,反正我们家的人不抗揍。”
“李大脚,没想到你竟然害怕挨揍,那可是香饽饽啊,你儿子不考虑考虑?”
“不,我们有自知之明,这种人我们拿捏不了,还是不给自己找麻烦了,我只想安享晚年。”
“哈哈哈哈。。。。。”
李大脚的话,让众人好笑不说,但说出来的话,也是他们很多人所想的。
他们可没有野猪皮厚,还是不要招惹秦知青的好。
“好了,都别说了,人家有钱那是人家的,你们要是羡慕,就回家做个梦,梦里啥都有。”
“大队长,你这话也太损了,不过也没毛病,哈哈哈。。。”
村民们一边闲扯,一边回了家。
而那些知青点的知青,就有人怎么看秦霜,都觉得碍眼。
明明都是城里来的,凭什么秦霜就能活得比他们好?
有钱,有颜,有力气,全被她一个人占了。
真是嫉妒的他们,想把人咬死。
尤其是宋艳梅,那嫉妒的嘴脸,都要面目全非了。
这两日的生活,折磨的她一身戾气,看谁都不顺眼。
尤其是看秦霜和她住在一起的那两人。
心想,我搞不了你,但是那个于圆圆,就简单多了。
我不好过,你们也别想好过。
。。。。。。
这边秦霜回到家,就见于圆圆已经在做晚饭。
穆业枭还没回来,估计还在路上。
听到开门的声音,于圆圆开心的说道:“你怎么去了这么久?还有这自行车你新买的?”
“不是,我家里的自行车,我下乡的时候,让人给我托运过来的,以后去城镇的时候会方便一些。”
“哦,我说怎么不是新的,不过霜霜你想的真多,和你住在一起,我除了做饭,好像就是一个废柴。”
秦霜宠溺的看着于圆圆,“我就不会做饭,所以每个人的长处都不一样,你不要把自己的闪光点忽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