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甜长得美艳张扬,和林薇是完全不同的类型。
但两个女孩却从高中就开始走到一块儿,而且感情一直很好。
这当然是有原因的。
傅盛让余瀚查过之后,才对明甜放下了最后一丝戒心。
毕竟林薇是祁家的千金,对她有所图谋的人实在太多了。
“她现在公司做大了?”
傅盛没说自己查过明甜,似是漫不经心地闲聊着问道。
“大三那年就开始做大了,现在都已经开始涉猎娱乐圈了。”
林薇一脸与有荣焉。
傅盛笑了笑:“娱乐圈这一块,傅氏集团也有旗下公司,听说过没有?”
“……我以前是沈煜景的秘书。”
所以,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?
她最记忆犹新的一次,就是傅盛首次败在沈煜景手上——当时是为了抢一个合约到期的当红女明星,沈氏集团旗下娱乐公司和傅氏集团旗下娱乐公司都抛出了橄榄枝,最后那女明星选了沈氏集团。
胜负出来的时候,她都惊呆了。
傅盛盯着她看了数秒,忽然低头重重地吻在了她的唇上。
“唔……”
林薇很快投降,连连挠着男人的腰,表示自己真受不住了。
她唇瓣都刺疼刺疼的了好吗?
再亲下去,三天不能亲了。
傅盛缓缓放开她之后,指腹压上她微红的眼尾,低哑道:“别在我的怀里,提起其他男人的名字。”
尤其,是她喜欢了三年的男人。
“知道了。”
林薇软软地答应,并没有什么逆反心理。
然后,她忍不住把憋在心里一年多的疑惑问出了口:“你还记得林娜吗?当时林娜怎么会选沈氏集团呢?我记得,傅氏集团给她的条件比沈氏集团好多了啊。”
“林娜是谁?”
傅盛略微眯起桃花眼,一点印象都没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