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天,迎春花开遍了方城的一户大宅院里,一个美丽的姑娘坐在秋千上打着秋千,她叫茜子,她是董事长张浩天家唯一的千金,她生来娇生惯养,脾气傲慢,对家里的仆人冷若冰霜。
茜子小姐自从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里,虽然爱慕她的男生排成排,但她都是视而不见,她觉得任何男生都是趋炎附势的哈巴狗,对她来说,没有一点的征服欲。
茜子小姐有一个名义上的男朋友,叫轩泽,轩泽高大帅气,名副其实的校草一个。茜子之所以喜欢上他,是因为他和茜子一样,骨子里冷傲,令人难以靠近。
或许,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!
茜子是一个征服心很强的姑娘,她不喜欢那些倒贴的男生,但对于那些冷傲的男生特别的感兴趣,所以她即使谈恋爱,那恋爱也多半都不是爱!
对待爱情,她像一个孩子的脾性,想要的必须得到,玩够了随即扔掉,她从来不知道被抛弃的滋味,也不知深爱一个人被玩弄的滋味。
或许人生就是这样,你曾经的傲慢与无礼,迟早会换回来的。
茜子和轩泽是一类人,不把感情当回事,但眼前又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,便将就着恋爱着。
院子里的迎春花开的正艳,黄黄的花朵在春风的抚动下显得充满了活力。
茜子独自坐在秋千上,她望着远处池塘里的锦鱼,耳朵上挂着蓝牙,听着最近最流行的歌曲。
她喜欢古风的小清新风格的歌曲,这也许与她骨子里恋旧的情结有关。
她正坐在秋千上默默地出神,厨娘兰姐突然走了过来催促她:“小姐,快点把衣服换上吧,太太说了,今天你天明哥从美国回来,让你去机场接他!”
“我不去!谁爱去谁去!”
茜子双手捂着耳朵,不想听兰姐说话。
“你不去谁去,你将来可是要做他的未婚妻的,他昨天打电话说了,点名让你去接,你赶紧把衣服给我换上了,赶紧走!”
茜子的母亲芳华突然出现在女儿的身边,厉声催促她。
“谁说要做他的未婚妻?”
茜子腾地站了起来,她面红耳赤地说:“妈,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,指腹为婚还是包办婚姻啊,这些都过时了,你能不能放下这些老旧的观点,让我自由恋爱啊!”
“行啊!你给我找个门当户对的去。”
芳华把手指向大门的出口处命令女儿,“只要你找到了,我就同意你不让你和天明订婚!”
“哎呀,谈恋爱是上街买菜吗?出个门随便抓个就能凑合的吗?”
“那你跟谁凑合不是凑合?”
“我干嘛要凑合呢?我不想凑合!”
“不想凑合就给我去机场接天明!”
芳华拉着女儿就走。
“那还不是凑合吗?”
“先别跟我扯这些有用没用的事,现在最重要的是你——去——换衣服!兰姐,”
芳华冲厨娘使了个眼色,兰姐一把抓住茜子把她拉回了卧室。
片刻后,茜子一袭长裙,头上扎着白色的小碎花,宛若一个白雪公主,出现在芳华的眼前。
“嗯!就是这个样子!”
芳华满意地点了点头,然后吩咐兰姐:“快,快陪着小姐去机场!”
“嗯!好的,太太!”
兰姐一把拉着茜子快速的走出了张家大宅,然后坐上私家车前往机场。
天明为了完成学业,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国了。
他一下飞机就提着行李箱东张西望,此刻,他最想见到的人就是茜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