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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把圆珠笔给我(第1页)

我将白玫瑰藏于身后第二十六章:把圆珠笔给我

“你还真是喜欢来德贝贝呢。”

站在林增羡家门口,金泰妍听到室内隐约传出的《icecreamcake歌曲声,眼皮微微坠着一点,嗡声嗡气地说着话,把手上的纸袋递给林增羡。

与她本人只是把这里当作投资房产不同,朴正洙是经常住在这里的,只不过不在同一栋楼上。

知道林增羡就住在金泰妍房子隔壁以后,那位哥哥就提议再买一份烤米肠,让金泰妍顺带送过去。

和一个主刀级别的医生邻居搞好关系,这事怎么看怎么好。

“谢谢……你说什么?”

大大方方接过纸袋,林增羡没有推让。

以前在斯德哥尔摩的时候,他就和邻居们相处得不错,周末的时候他和羽生爱理会收到邀请去邻居参加家庭聚餐,羽生爱理也会回请下厨招待邻居一家。

所以,邻居专门送来的一份烤米肠,林增羡自然而然就收下了。

“你,是irene的粉丝吧?”

最近因为出任音乐银行mc收到好评的缘故,裴珠泫吸引了不少新粉丝,所以金泰妍理所当然地认为,语言存在问题的林增羡是被新女团的门面担当所吸引,她抓了抓头,倍感无语地撇了撇嘴。

组合出道都八年了,在这个自己想邀请为个人医生的人面前,居然比不过刚出道两年的小女生?

不过,也不小吧?和徐贤是同岁。

啧,这么一想就更觉得无语了。

“啊?什么?”

林增羡挑着一侧的眉毛,一眼大一眼小地看着金泰妍,没明白这个人突然说什么胡话。

irene?

希腊神话里的和平女神?

“那个,可以让我摸摸它吗?”

默认林增羡是被戳破心事以后开始装聋作哑,金泰妍无声叹了口气,把视线再一次挪到了蹲在林增羡脚边的火花身上。

虽然她养的那只叫作“金泽”

的狗是小型犬,但不妨碍她喜欢眼前这只大型的德牧犬。

看起来又威风又精神,气势很足,还非常听话。

能理解邻居对自己的宠物感兴趣,林增羡略作沉吟,侧身让开了门口。

“那,请进吧。”

在门口堵了有好几分钟了,按照他和羽生爱理以前在斯德哥尔摩的习惯,这种时候都会请邻居在家里坐一坐,喝杯茶、吃块点心什么的,但是林增羡现在还不知道这符不符合这里人的习俗,希望不要闹笑话就好了。

下意识的,金泰妍往后退了半步,在童孔微张的一瞬间,堪堪刹住了脚。

“好,打扰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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