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找逢川,替他把道侣的骨灰要回来。”
“那你要回来了吗?”
“嗯。逢川似乎不觉得这东西有什么要紧的,听说我有用,就给了。”
“给我瞧瞧。”
明尘从袖中取出一条项链,上面悬着一枚核桃大小的玉壶,盖子能被拧开,里面放着一撮灰白色的粉末。
“我检查过,确实只是个寻常的物件。”
山殷看了看,于心不忍道:“道侣的骨灰……要不就还给他吧?我觉得他也没什么坏心眼。”
方九鹤捻这玉壶若有所思,闻言一笑:“能被你看出来,那就不叫坏心眼了。”
山殷:“……”
“明早我就去集市找人仿制一个。”
明尘早有打算,“若他收下,那便没什么问题。若他表现出什么异样,就说明这里面还藏有我们不曾察觉的玄机。”
“……不是,你们拿人家道侣的遗物试探,至于吗?”
山殷觉得此举有些过分了,“时望秋还是挺招容昭喜欢的,我觉得他坏不到哪里去。”
方九鹤揶揄他:“上次你还觉得喜欢兔子的都不是坏人。”
“我”
山殷一时语塞,心里憋闷得慌。
证道飞升这么多年,他见过许多是是非非,但始终不喜欢、也看不惯这般手段,索性眼不见为净,起身道:“行行,就你们两个心眼子多!”
说罢扔下两人跑了。
“……”
明尘看向方九鹤,“不去追?”
“随他去。”
方九鹤顿了顿,叹了口气,“我都没说我把人手腕给折了,结果为了这点小事又生气。”
继而又不解:“他到底吃什么长大的?几百年了,傻兔子都能成精,他怎么还这样直来直去莽莽撞撞?”
明尘轻飘飘道:“不然怎么招你喜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