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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抖森,释放魔法!”
城堡外,李斯特牵着抖森的狗链子,出指令。
抖森立刻按照他手指的方向,张嘴咆哮,瞬间一根岩石刺从地下冒出。等李斯特牵着抖森离开,城堡里的男仆立刻赶过来,用铁锹将岩石刺从土里挖出来。
这种岩石刺,是土属性的魔力将土壤凝结为坚固的石块。
非常坚硬,有花岗岩的硬度。
每天抖森都能制造不少这样的岩石刺,然后男仆们就会把岩石刺采集回去,用于铺路。李斯特要求在城堡和小镇主干道之间,修一条下雨天也可以通行的石头路。否则一到下雨天,连出门都出不了。
如今这条路已经修建有四十米长。
“抖森,上!”
李斯特继续训练抖森,他特意将猎户抓来的野兔都买回来,这些野兔就是训练抖森的材料。
野兔在地上快奔跑,还会各种急停变向。
即便抖森是一只魔兽,号称荆棘岭之王,想要追上野兔依然得费一番功夫,整整在马场上这番跑了一公里左右,才将野兔按在地上,一口咬住脖子。
咬死了野兔。
抖森直接将野兔尸体甩一边去。
它已经不吃生食了,嘴巴被李斯特养叼,只吃烧熟的食物。
“嘎叽!”
李斯特的左手上戴着皮手套,一只浑身毛茸茸的大鸟站在上面,是卷福,风游隼幼雏。还不会飞,但是嗓门很大,整天“嘎叽”
、“嘎叽”
叫个不停,饭量也大,一顿能吃掉好几条鱼。
听到卷福的叫声。
撒欢的抖森立刻回头,然后冲到李斯特身边,对着卷福流口水——它一定很想吃一只鸟,尝尝味道。
“嘎叽!”
“嘎叽!”
卷福扑扇翅膀,有些跃跃欲试想飞行。等这一层绒毛掉了,换上飞行的羽毛,大概它就要试飞了。
李斯特有些头疼,鸟类向往天空,很难将它束缚在地面。
可是它没有认主的这种行为,珊瑚岛上,也没有什么人会驯养禽鸟。
“别叫了,再叫就把你红烧。”
李斯特随手将卷福递给托马斯,托马斯慌忙用戴着皮手套的手接住卷福,生怕卷福掉下来,被抖森给吃了。
这只卷福现在大概有一只腊肠的大小和重量,托马斯单手举着它,很有一些吃力。
李斯特体谅他的艰难:“将它送回鸟窝去。”
“好的,老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