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克达不仅给薇薇注射了烈性春药,还给她喂了吐真剂。他听她说了关于一座森林里的小木屋的想象,两个月后薇薇踏上了x市的土地。
波尼斯用直升机把她从机场送往森林深处,薇薇透过窗户俯瞰下方的景色。她想象直升机从高空坠落的景象,如同折翼的飞鸟,在大地上绽放一朵绚丽的烟花。那样的念头只是转瞬即逝,因为她怀里的猫包装着子爵,所以她并不希望直升机失事。
远处的雪山上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,他们下方是郁郁葱葱的草地和树木。湖边的草地上有许多牛羊,让她想起有名的诗句:“天苍苍,野茫茫,风吹草低见牛羊。”
湖边气温比城市里要低得多,即便是夏天,薇薇穿着短袖长裙到外面居然感到了一丝凉意。这里的空气比她来的地方清新,湖泊是比她色要更深邃的蔚蓝。
城市化尚未侵蚀到此地,人类没有损害这片自然风光,除去高楼大厦的遮挡,天空是那样辽阔深邃,盯着它看得久了仿佛要把她整个人吸进去。
她望天的空档,波尼斯帮她把两个行李箱提到小木屋门口。她总觉得这个厚嘴唇、皮肤黝黑的光头壮汉有些面熟,但她想不起来自己在哪见过他了。
他一言不地驾驶着直升机离开,薇薇走进木屋第一时间把子爵放了出来,为它放置水盆和食盆。
木屋里有电机、热水器、电灯、冰箱等一系列现代社会的东西,但是没有电视和网络。
薇薇把手机拿出来看看,果不其然一格信号也没有。沙克达给了她一本不薄的说明书,从详细的目录能看出来他很用心,内容有动机的使用方法、电器起火如何应对、被蛇咬了怎样判断种类并且用急救箱里的血清自救等等。
她在那张小床上坐下,打量着自己的新家。窗台上摆着一排花盆,里面种的花吸引了她,她认出来它们分别是石竹、旱金莲、野姜花和风铃草。
她最喜欢风铃草了,尤其是白色的,一大串杯盏样的纯白花朵看得她赏心悦目。白色的野姜花花瓣卷曲,表面有淡紫灰色的斑点,像溅射开来的泪痕,这是薇薇第二喜欢的花。其他两种她就没那么在意了,那两种约莫是陪衬。
薇薇出神地看了一会风铃草和野姜花,好像时间的流都变慢了。她推开门走出木屋,在屋外又现了惊喜:绕着木屋的篱笆上种着一圈喇叭花,有白有粉,很有生活情趣。
和煦微风扬起她的裙摆,她眯着眼看阳光下的湖泊,觉得内心前所未有地平和。沙克达和她说可以在这里一直住下去,每半个月都会有人来给她送补给。
这里人迹罕至,她看着明净的湖水一时兴起,脱得一丝不挂,把衣物放在湖边。下到水里,湖水并不冷,她像一尾鱼那样在清澈的湖中游弋。
水至清则无鱼,她看见太阳把她的影子投射在湖底。她游了一段把头探出湖面,看着遥远的雪山,被大自然的雄伟壮丽所震撼,感到人在自然界中是多么渺小。
她像是一只卑微蝼蚁伏在佛的掌心,这片湖、那些山、无垠的大地和至高的天空!她只能窥见这壁纸似的风景一角,做不到将一切景象尽收眼底,因为她自己身在画中。她完全无法用语言描述自己的细微,唯有虔诚地用眼睛去记录她所看见的这些。
这样的美景她很乐意与她爱的人分享,比如她的朋友们,比如爸爸和于先生,不包括那个人……真的不包括他吗?
薇薇不愿意细想这个问题,又游了一会,回到她放衣服的地方。
她没有穿衣服,赤身裸体地坐在岸边,思考此时会不会有特工监视着她。她不在乎,她回忆自己的十六岁,沙克达对那时的她来说实在太过恐怖。假如把她比作一块豆腐,那他就是远她大小数十倍的石板。她根本无法承受那种压力,这是事实。值得庆幸的是,他不是神。
她印象中的沙克达非常狂妄,他有种自己无所不能的错觉,或者说他想把这个观念根植到她脑海中。
她问他觉得上帝存在吗?他说存在。她又问他信上帝吗?他说信。她很惊讶,她以为他会是无神论者。她问他为什么相信上帝还做出这样的事?他说他就是上帝,他当然信他自己。
话题到这里就停止了,她知道再聊下去也没有意义。这人是个疯子,以为能主宰她的命运,实际上他连他本人的命运都主宰不了。
被通缉的上帝?哈,听上去多么可笑。沙克达具有对任何事物都能施以雄辩的才智,她估计如果继续和他说下去,他又能说出新的歪理给她洗脑。
薇薇被这波澜壮阔的自然景象深深折服,山水洗涤了她的心灵,在它面前沙克达不值一提。她确信他不是神,只是个浅薄自大的凡人。
她在岸边坐到黄昏,觉得自己的呼吸融入了这方天地。金黄色的晚霞衬得雪山变成了群青,像出自名家手下的油画,把她看呆了。
黄在上,蓝在下,冷暖两色调并非泾渭分明,金色天空中有的云晕染了些许浅蓝,而蓝水中碎着金花一样的霞光。她在这大自然铺开的画卷上,却不敢自诩是点缀其中。
直至最后一缕天光黯淡,她肚子也饿了,穿上衣服回小木屋做她的晚饭。小木屋里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化妆品。出前沙克达给她准备了防晒霜,被她从行李箱里拿出去了。
什么化妆是为了取悦自己,在没人的地方谁想化妆。她要在这没有被城市化污染的桃花源做一个自由的人,她不仅素颜,在屋里的时候连衣服都不穿。
子爵的毛比年轻时要淡了许多,粗糙没有光泽,从薇薇的裸体上蹭过,她有时甚至会被扎痛。
薇薇出门时也不想穿衣服,她不介意晒黑但她不想被晒伤,于是把床单披着身上来遮挡阳光。 她戴着草帽用齿耙在小木屋后面开垦了一小片菜地,用来种菠菜。菠菜是较容易种的蔬菜,气候环境也适宜,种下后四天就芽了,一个月后她的餐桌上有了很嫩的菠菜。
子爵虽然是猫,但偶尔也会吃一点蔬菜水果。她俯瞰着行动迟缓的老猫,虽然它进入她生活时已经是只成猫,没有从幼猫时期被她养大,但她在它生命中也占了很大的比重。
沙克达会是这样看她的吗?毕竟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,她像是他的猫。他很早出现在她生命中,且不提他还能活多少年,她活得越久,记住他的时间就越长。倘若她活到八十,那她记住他的时间就会占据她生命的八分之七!多么可怕,可她不可能忘记他,她这一生都会背负着这份沉痛的记忆。
森林里绿树成荫,她不需要披着床单也不需要戴着草帽,只需要拿上一个指南针就可以开启她的探险之旅。她只穿一双鞋,赤裸大部分的身体在树木间穿行,与野生动物邂逅。
野兔和绝大多数狐狸远远看见她会很机警地逃开,而有的狐狸会停在原地观望,等她靠近就逃开。与树干颜色相近的松鼠会趴在树干上静止不动,寄希望于她没有现它们。薇薇也不是每次都能眼神很好地注意到它们,有一次她就被突然逃跑的松鼠吓了一跳。
这片森林很大,除了动物还生长着很多蘑菇和蕨类植物。薇薇每次探险并不会走太远,她不打算在森林里过夜,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回到小木屋。
在x市的小木屋,她的日程很简单:种地、做饭、探险、陪子爵玩和看书。有热水器她能洗热水澡,流血的日子她就不去湖里游泳,免得生病麻烦。
偶尔她会提笔写一些信,写给逝去的亲人和于先生。她把信纸折成纸船,放进水里让它们飘走,信的内容只有她自己知道。
她在信里写道:“爸爸,我不知道这片湖的名字,但我莫名觉得它是由眼泪汇成的,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泪湖。”
她告诉于先生她没那么恨沙克达了,她很抱歉。她给自己不记得了的妈妈写信,向她诉说自己的烦恼,向她征求意见。
与其说这是写给妈妈的信,不如说是写给自己看的东西。她一边写一边思考,思考她和沙克达的关系。
薇薇在这里待了71天就回去了,走的时候有几本书还没看完。刚到这里时的新鲜感退却,化作了一种对繁华都市的渴望。她十分想念她的朋友们,想念熙熙攘攘的人群。她是群居动物,尽管两次被囚禁的经历让她与社会分离,但她还是渴望能和人类在一起。
子爵的陪伴无法缓解她的孤独,她太寂寞了于是她要回到有人的地方。
得知她要回来,沙克达心里是很激动的。本来他都做好她一两年不回来的准备了,没想到两个多月她就回来了。
他看着头长长过肩膀的薇薇,半晌说不出话。她的气质凝练了不少,眼神澄澈像是认识他之前的寇薇薇,她被洗净了。
这样的薇薇给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,他心中生出一种微妙的情绪,感到前所未有地敬畏她。当然这种感觉只是转瞬即逝,他是欲望深重的罪人,即使她高洁犹如神龛里的菩萨,他也会想要玷污亵渎,只因为他爱她。
他捧起她的脸,缓缓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,这是他们重逢后的第一个吻。起初双方都有些生涩,但很快找到了感觉,两条舌头像交尾的蛇那样互相纠缠。
薇薇想起不知道在哪看过的一个说法:两个人如果不是真心相爱,是没有办法接吻的。她觉得这个说法是胡扯,av里接吻的镜头多得是,她不相信那些演员都是真心相爱的。
沙克达确认她不处于经期后,立刻和她去了床上。他没弄什么花样,做爱的时候连雪茄都没抽,把她按在床上从正面简单又粗暴地进入她的身体,结果忘带锁精环他不到两分钟就射了。
他扣着她的十指,深情款款地注视着她。他的面容饱经沧桑,抬头纹像刀刻出来的木雕,眼白略显浊黄。
他轻声细语地诉说着对她的想念,说她不在的日子他想她想得疯,之所以忍着不去找她是希望她能快乐。他越说越委屈,竟有种要热泪盈眶的冲动:十几年来他何曾这样压抑过自己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