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晨,林志走下楼时,遇到新来租户的男主人,便友好的用国语问候道:“先生是新来的邻居吧,我是住二楼的租户。”
这是一个中年男人,大概四十多岁,相貌堂堂,身上有一种商人的气质——精明和干练。
“你是林先生吧!我听房东讲过你,他说你是一位大地产商,真没想到你如此年轻。对了,我叫唐炳耀,魔都刚刚过来的。”
两人伸出右手,算是第一次见面的友好。
林志随后说道:“房东太夸奖我了,我就是个做置业生意的。您看着也是经商的,不知道是从事哪个行业?”
唐炳耀随即答道:“以前是做纺织生意的,打算在香港重操旧业,不过现在环境还没有适应,所以暂未采取行动。”
林志点点头,说道:“香港这边就是缺水、缺技工,其它都挺适合做纺织的,不过我相信困难可以克服,唐先生一定会重整大业。”
“承你吉言”
两人浅浅的交流一番,便互相告别。
林志在转身的那一刻,现一楼窗户前投来一束目光,随即现是一位很漂亮的小姑娘脸蛋。两人的目光对视一眼后,小姑娘迅拉上窗帘,想必是害羞。
林志并没有在意,看模样小姑娘也就和妹妹差不多的年龄,他还不至于那么饥渴。
骑楼一层的房间里。
“姐姐,我看见巴巴和楼上的住户聊天啦,是个2o岁的年轻人,长得还挺帅气的,那天我见他的妹妹也很漂亮。。。。。。”
唐彩英跳到自己姐姐面前,叽叽喳喳的讲着。
唐彩芸轻轻的在妹妹额头轻轻一点,说道:“你呀,这么快就适应环境,不想念魔都啦!”
说完之后,流露出一丝忧郁的表情。
唐彩英见姐姐心情不佳,立马搂着姐姐的腰肢,安抚道:“我说姐姐呀,虽然这里没有花园别墅,没有中式庭院,没有小汽车,没有几个佣人。。。。。但起码没有战争,巴巴不用每天心惊胆战。”
唐家乃是无锡望族,唐炳耀虽然不是唐家最出彩的商人,但在魔都也是住着大洋房,有十几位佣人伺候。如今到了香港,他们住的房子,还没有在魔都佣人住的大,心里自然是有落差的。
关键是,房租还贵得吓人,哪怕是唐炳耀小有财富,也不敢乱花,毕竟他盼着重操旧业。
唐彩芸听到妹妹乐观的话,心情好受了一些,随即说道:“好吧,被你这样一说,我心情好受多了。不过这边人讲的话,真一点听不懂。”
唐彩英却讲起这边好玩的事情,她天上乐观,再加上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,并没有太多的忧虑。
而唐彩芸被迫中断学业,来到陌生的地方,一时不能适应,加上本来就没有妹妹乐观。
两姐妹聊了一阵,便出门和家人吃早餐。
一家六口人到香港,再加上带了一个佣人,足足七口人住在15oo尺的房子里,这让住惯了几万平方尺的洋房的人来说,显然落差很大。
吃早餐的时候,女主人宋巧玲好奇的询问道:“你刚才和谁在聊天?”
唐炳耀说道:“楼上的林先生,是做地产生意的。”
宋巧玲笑着说道:“哪有做地产的老板,还有租房子住的,怕是地产中介吧!”
唐炳耀拿出林志的名片,又将一份报纸上递给妻子,说道:“正儿八经的大老板,你看他的公司,一次性出手2o层楼呢!可能,他喜欢住这里的环境吧。”
宋巧玲认真的看了起来,顿时觉得对林志很有兴趣,问道:“多少岁?有无婚配?”
唐彩芸脸蛋立马浮上红晕,埋头吃饭。
唐彩英则兴奋的说道:“2o岁的样子吧,有个漂亮的妹妹,没看见有女主人。”